各中小学校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用品的安全管理,预防涉及危化品案件和事故的发生,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国务院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程》、《江苏省教育科研和医疗单位剧毒化学品治安安全管理规定》、《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》和南京市《关于加强学校危险化学用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学校实际,现将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与专项装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装备工作
实验室安全工作,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,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,对涉及危化品存放及实验教学安全防护有关要求要严格执行,切实做好保障服务和专项装备工作。
二、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装备对象
本次装备对象为南京市所有中学化学实验室(含危险品仓库)和小学科学实验室。
三、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装备具体要求
各校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用易制爆、易制毒、易腐蚀危化品存储柜和必要的应急救援、实验防护器材等。
本次专项装备工作,原则上各小学配置不少于每校一个危险品柜(钢制柜存放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);初中配置不少于两个危险品柜(一个PP柜存放酸或碱性药品、一个钢制柜存放易制爆等危险品);高中配置不少于三个危险品柜(一个PP柜存放酸或碱性药品、二个钢制柜存放易制爆等危险品)。中学每间化学实验室至少配置一套急救冲洗装置。危险品库房配备适量灭火器、防火沙等。
各学校应该配置能满足至少一个班分组实验的个人防护器具【每人一套实验服、一个护目镜,一套防护手套(乳胶)】。
四、经费政策
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危化品等设施设备配备,各区相应配套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,确保装备做到全覆盖。各学校要做好本学校的现状调查,按实际需要申报。
各学校要对照《通知》要求,查找本校在实验室安全装备上存在的薄弱环节,结合实际,制订本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装备提升计划申报表(见附件),于11月10日前报区装备,联系人:程月敏 联系电话:81036526 ,邮箱:609324598@qq.com。
区装备办将根据各校上报情况会同市装备办商讨具体实施方案。
江宁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
2017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