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教学管理>>正文
区学带和区优青推荐工作公示
2018/3/13 11:02:20  来源:教务处  字体显示:   阅读:6808

对照条件找差距   迎头赶上不落后

——江宁开发区学校做好第九届“江宁区教学带头人”和第一届“江宁区优秀青年教师”评选推荐公示工作

依据江宁区《关于新一届区级“带头人”和第一届“优秀青年教师”评选工作的管理规定》(江宁教字〔2018〕7号)的文件精神,江宁区于近期开展第九届“江宁区教学带头人”和第一届“江宁区优秀青年教师”评选活动。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,学校在上学期末就已经布置这样工作,老师们也积极对照标准,认真准备材料,本学期具体的评选办法出台后,我校就积极宣传,根据评选程序与办法,首先由个人对照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向学校进行申报,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,学校对照条件进行初审,依照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再向教研室依照各学科报送材料要求进行推荐。在教师上报材料的基础上,我校教务处又对照要求对全体教师进行了筛选,最终将推荐名单公示在橱窗中,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,这一举措得到了所有老师的积极配合和认可,同时也让青年教师找到了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放向,相信在后面的教育教学工作中,一定会有更大的促进!


C:\Users\ly\Desktop\001.jpg

  • 站点统计:
  • 今日访问:715 次  |  
  • 本月访问:83708次  |  
  • 访问总数:6873453次  |  
  • 文章总数:3177条

Copyright (c)2003-2007 Allright Reserved 江宁开发区学校 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0

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1号

备案号: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