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九届“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学校、职业学校、直属单位:
第九届“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”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,现将南京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第九届“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宁教人〔2018〕17号)(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并对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1.宣传发动。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,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,使学校教师知晓评选标准及程序办法。
2.教师申报。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,作为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重要手段,作为提高教育 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,动员和组织好本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。
3.学校推荐。各单位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分工,专人负责,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,对照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 人评选标准,严格按照推荐程序,严把质量关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评。
4.区级初评。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,区教研室依据《关于开展第九届“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宁教 人〔2018〕17号)文件要求,根据区级推荐办法,组织开展初评、推荐工作。
5.材料报送。按市教育局评选通知要求,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4日前,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教研室王莉老师处,相关表格的电子稿发至信箱:jnjys@163.com。 附件: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九届“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